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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关注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请您务必在开始发布信息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条款内容,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信息发布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条款,只要您点击“同意”按钮,您在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栏目查看、发布信息的行为将视为您对服务条款内容的全部接受: 1.服务简介 1.1 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浏览分类信息信息,通过分类信息向其他用户提供相关二手物品的信息。 1.2 分类信息(http://classad.zbinfo.net)的各项互联网功能、资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淄博信息港所有。 1.3 分类信息用户,指在分类信息的信息发布者和信息浏览者,在享有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的有关功能、资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信息浏览、信息搜索、信息删除、联络服务等)之前,必须首先注册成为淄博信息港会员用户,并且完全同意和接受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的各项服务条款和规则。有关功能与服务仅限用户本人。 1.4 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提供的各项互联网功能、资源、服务,包括今后增加或增强的新功能及新产品,以及本服务条款的相关联文件,均属于本服务条款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服务对象 2.1 要成为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信息服务的正式用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完全同意淄博信息港各项服务条款; (b) 完全同意本服务条款; (c) 完成分类信息的相关注册程序,并按照淄博信息港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该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等。 3. 服务费用 3.1 淄博信息港为分类信息用户提供有偿服务,分类信息用户必须为其使用的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信息服务支付费用。具体的价格及收费的方式将标明在相应的页面上,分类信息用户根据需要选择。分类信息用户在选择的同时代表着同意为接受所选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信息服务而向淄博信息港支付标明的费用。 4. 服务的开通 4.1 分类信息用户完成相应的注册程序后,经确认后即可开通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信息服务。 5. 服务内容的变更、中断和结束 5.1 淄博信息港有权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修改或中断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信息服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因任何原因,淄博信息港有权随时停止分类信息信息服务的提供,并且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5.2 分类信息用户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分类信息用户不同意本服务条款的修改或对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信息服务不满)停止使用淄博信息港提供的一项或多项分类信息信息服务,也可以取消其已定制的分类信息信息服务。但是分类信息用户应当按照其在定制分类信息信息服务时相应页面上明示的计费及收费方式就淄博信息港已经向其提供的分类信息信息服务向淄博信息港支付相应的分类信息信息服务费用。 5.3 除前款规定之外,淄博信息港有权判定分类信息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的要求,如果分类信息用户违背了本服务条款的规定,淄博信息港有权中断对其提供分类信息信息服务,或者采取其它淄博信息港认为合适的措施。 5.4 分类信息信息服务结束后,分类信息用户使用分类信息信息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从那时起,分类信息用户没有权利,淄博信息港没有义务保留分类信息用户中的任何内容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给用户或第三方。 6. 分类信息用户信息的保护 6.1 淄博信息港保证为其在提供分类信息信息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与分类信息用户有关的信息保守秘密。未经该分类信息用户事先同意,淄博信息港不得公开或泄露任何用户信息,除非淄博信息港本着诚信原则认为此种行为是必要的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a) 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或政府机构之要求; (b) 为维护淄博信息港之合法权益、合法服务程序或根据技术维护之要求; (c) 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或社会利益的需要; (d) 淄博信息港认为应披露的其它情形。 7. 分类信息用户责任 7.1 分类信息用户仅向分类信息平台发送二手信息,并在发送信息之前注意收费方式及信息内容的合法性。 7.2 分类信息用户在使用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提供的分类信息信息服务时必须保证: (a) 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b) 不利用分类信息信息服务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c) 不干扰分类信息信息服务、互联网络服务的正常进行。 (d) 遵守所有与使用分类信息信息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7.3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分类信息用户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信息,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信息;不能传输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也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信息,分类信息用户所发布信息不得被再造、复制、抄袭,或为任何未经淄博信息港允许的商业目的所使用。如果淄博信息港确定客户行为违法或有损其网站和用户的利益,则淄博信息港将保留,包括但不限于立刻停止、拒绝提供服务和采取相关法律行为的权利。 7.4 分类信息用户需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分类信息用户若利用淄博信息港提供的分类信息信息服务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进行其它任何非法活动,淄博信息港的系统记录将作为分类信息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7.5 所有在分类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均由分类信息用户提供,因此,该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由该信息提供者负责。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服务、信息的价格、质量、包装、文字描述、售后服务、送货方式、送货区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如果网站浏览者遇到诸如商品质量、退换货、服务瑕疵、信息虚假等争议和纠纷,应由该信息提供者负责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该信息提供者给淄博信息港造成任何损失,应由该信息的提供者负责赔偿。 8. 赔偿 8.1 如因分类信息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中的任何规定而给淄博信息港造成任何损失,分类信息用户必须赔偿淄博信息港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淄博信息港为此支出的律师费用及损害补偿费用等。 9. 有限责任 10.1 淄博信息港对分类信息用户所发送的信息内容是否真实不承担责任。 10.2 淄博信息港对因分类信息用户传送的信息发生变动而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3 若分类信息用户因未遵守本服务条款而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给第三方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则淄博信息港不对此向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0.4 淄博信息港对非由分类信息的过错行为直接造成的任何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分类信息信息服务,或分类信息用户传送的信息丢失。 10.5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因为电信运营商的网关或其它问题造成分类信息用户信息不能成功传送的,淄博信息港不承担责任。但淄博信息港保证尽最大努力尽快解决服务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10.6 淄博信息港对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承担责任。 10. 拒绝提供担保 11.1 分类信息用户对淄博信息港所提供分类信息信息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淄博信息港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淄博信息港不担保分类信息信息服务一定能满足分类信息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分类信息信息服务不会中断,对分类信息信息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11. 法律适用 12.1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分类信息用户和淄博信息港一致同意服从中国法院的管辖。如本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分类信息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2. 服务条款的确认 13.1 分类信息用户在分类信息栏目查看、发布信息的行为将视为您已接受本服务条款,即已表明其符合在分类信息发布信息的条件、同意不加修改及保留地接受并严格遵守本服务条款中所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13. 服务条款的变更 14.1 淄博信息港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本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通知分类信息用户。本服务条款的变更自上述通知发布之日即时生效。如果分类信息用户不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可以随时停止使用淄博信息港的分类信息信息服务,并可以取消其已定制的分类信息信息服务。如果分类信息用户继续享用分类信息信息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4.2 分类信息用户应定期查阅本服务条款及相关页面发布的修改内容。 15. 通告 15.1 所有发给分类信息用户的通告都将通过在淄博信息港分类信息重要页面的公告传送。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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